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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届二次会议重视和加强老年体育  

2007-10-12 16:54:02


    全国政协委员、杨静之提出《关于重视和加强老年体育》的第3104号提案。“提案”指出,老年体育伴随着改革开放的春风应运而生,适应人口老龄化和“三个文明”建设的进程而发展;但是,从总体上看,与人口老龄化趋势的要求和广大老年人的殷切期望差距还很大,主要表现在:一、组织建设相对滞后。河北省1/3和老体协经费不足,个别老体协甚至无经费。二、老年健身场所少,不少老年人健身仍只能在街头巷尾流动。三、老年人健身的科学指导跟不上,健身质量不高。“提案”建议:

        一、各级政府把老年体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,认真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。各级体育、老龄、老干部门对老年体育工作应有专人管理,加强指导,积极支持,热心服务。

        二、进一步健全老体协组织。县以上都应健全老体协,并逐步向城市街道、社区、居委会和农村乡镇及条件较好的行政村发展。基层老年体育组织可多模式。总之,要加强老年体育的具体组织和指导。

        三、多方努力,解决老年体育缺少经费问题。老年人是弱势群体,老年体育属社会公益性事业,应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,多渠道筹集经费。政府对老年体育的财政支持应具体到年度。体育彩票的公益金中,用于全民健身的部分,应明确老年体育的适当比例。

        四、采取切实措施,改善老年体育健身环境。城市社区、农村乡镇的发展规划,应列入群众健身场所,同步建设。公园、文化宫、体育场馆等公共场所,应凭老年优待证免费供老年人晨练、晚练。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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